為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,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,加強江蘇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,江蘇省政府印發《江蘇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(2018-2022年)》。

方案提出,2022年底前,研究制(修)訂環境質量標準、污染物排放標準、方法、管理規范、工程規范及實施評估等六類生態環境標準項目100項。主要任務有: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體系,結合我省實際制訂《環境空氣質量 非甲烷總烴限值》《土壤污染物篩選值及修復目標值》《江蘇海域海水水質評價標準》等3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;制(修)訂《鉛蓄電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》等26項污染物排放標準等。
為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,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,加強江蘇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,江蘇省政府印發《江蘇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(2018-2022年)》。

方案提出,2022年底前,研究制(修)訂環境質量標準、污染物排放標準、方法、管理規范、工程規范及實施評估等六類生態環境標準項目100項。主要任務有: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體系,結合我省實際制訂《環境空氣質量 非甲烷總烴限值》《土壤污染物篩選值及修復目標值》《江蘇海域海水水質評價標準》等3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;制(修)訂《鉛蓄電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》等26項污染物排放標準等。